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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07
  •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批复的请示》(杭西溪局〔2023〕2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北京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联合编制的《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紫金港路绿带西侧,西至绕城公路绿带东侧,南至沿山河,北至文二西路,总面积10.38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近期规划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功能定位: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是以永续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湿地公园。

    (四)建筑容量:严格控制湿地公园内建筑总量,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42万平方米。

    (五)功能分区:湿地公园内划分为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及合理利用区。

    (六)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周边区域管理要求及分期实施规划。

    二、《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和专篇合集是对文本和图集的补充和解释。

    三、《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四、《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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