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宣贯】临平区档案部门厚植法治根基 多措并举开展《浙江省档案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8
《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决通过并公布以来,临平区档案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多维立体开展《条例》宣传普及系列活动,通过专题学习、普法宣传、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为推动《条例》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临平区档案部门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领导班子带头领学,全体干部职工逐字逐句研读条例内容,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条例具体内容同区档案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临平区档案部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积极参与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五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广场活动,重点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活动现场,区档案部门设立普法宣传展位,采用“市集”普法、互动讲解等形式,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方式,结合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鲜活实例,详细介绍了《条例》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将专业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通俗表达,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档案工作的了解程度和依法用档的自觉意识,有效增强了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进一步扩大了《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营造全区良好法治环境贡献了档案力量。
此外,临平区档案部门为全方位宣传《条例》,利用“临平档案”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解读、条例内容和相关动态,努力增强全社会依法治档观念;同时,充分利用区普法教育联络员工作群、全区档案工作交流群等线上平台同步开展《条例》等法治宣传,持续推动档案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厚植法治根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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