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宣贯】临安区档案部门深学笃行《浙江省档案条例》,奋力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
为深入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切实把《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档案工作走在前列的实践动能,临安区档案馆积极响应省市档案部门部署,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业务骨干深入学,认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推进我区档案事业现代化先行,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临安区档案馆领导班子坚持深学一层、先行一步,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通过依次领读、研讨交流等形式学深学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意识。
同时,临安区档案馆领导班子组织全馆干部开展《条例》专题学习会,会上郑柏鹏馆长分析了《条例》对比旧的实施办法从立法定位、数字转型、治理体系、服务范围、基层管理五大维度新的突破,从立法的现实必要、先进做法的核心内容、优势固化的制度保障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原原本本全方位解读,带领业务骨干深刻领会《条例》作为我省档案法治基石的重要意义。
解读结束后,郑柏鹏馆长就《条例》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学深悟透为基础,筑牢思想根基。将《条例》宣贯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亲自抓,分层落细学习任务,带动业务骨干学用结合,做好学习成果转化。二是要以数智转型为突破,攻坚重点任务。要对照《条例》要求,谋划开展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建设,推进数字档案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迭代应用,发挥后发优势,稳步推动数字资源数据化、结构化、知识化提升。三是要以规范提升为目标,夯实工作基础。档案部门要围绕全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清单制度,做好建档指导,要深化民生档案优质共享,优化档案公共服务,提升档案开发利用水平。
下一步临安区档案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推动《条例》学习在档案系统有效落实,结合“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讲座、普法走进社区等形式,不断扩大《条例》普法覆盖面,推动我区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