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宣贯】富阳区档案部门以档案信息化提升档案服务高效能
《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富阳区档案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贯热潮,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全体干部专题学,深度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特色亮点和核心条款,将“档案信息化融入数字浙江建设”的立法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生动实践,让尘封的档案在数字化改革中“活”起来、“用”起来。
《条例》指出将档案信息化建设融入数字浙江建设,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明确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推动构建安全可控、开放共享、高效协同的省域档案智治体系。
富阳区档案馆始终坚持以档案工作“三个走向”和“四个好”“两个服务”为根本遵循,以深化档案工作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通过搭建平台、资源归集、服务效能提升等举措,扎实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夯实档案工作基础
富阳区档案馆整合全区档案资源,构建起集行政监管、新媒体采集、电子文件归档接收、立档单位数字档案管理、馆室业务协同、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数字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区、部门及镇街、行政村(社区)三级档案应用的综合集成。同步出台《富阳区域数字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制度规范保障数据安全与高效运行,为档案智治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归集全生命周期资源,完善档案资源体系
围绕群众“人生档案”需求,通过系统对接、IRS数据资源共享、电子文件归档等方式实现民政、公积金、医保等多种业务系统数据的归集,同时依托馆藏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登记、村镇规划、土地确权等20余个民生档案专题库,共同构建以出生、就学、婚姻、就业、置业、退休六个阶段的人生档案资源体系,进一步深化“人生档案一件事”应用场景。目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系统已贯通8个部门17个涉及人生档案的数据接口、归集近130余万条数据,让分散在各部门的档案数据实现“一网归集”。
三、提升档案服务效能,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富阳区档案馆深化档案数据共建共享,向规资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单位共享山林定权、土地确权等高质量档案数据40余万条,大幅提升政务事项办理效率,有效助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出浙里办“富阳人生档案”、浙政钉“查档直通车”等应用场景,实现“自助推送查+人工在线查”双模式,全面实现档案证明服务无纸化,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
下一步,富阳区档案馆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创新举措,真正将《条例》精神切实融入到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域数字档案服务新模式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