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王某某来到杭州市档案馆查找丈夫黄某某的单身证明。黄某某于2002年与前妻离婚,2003年在杭州富阳购入房产,2005年又与王某某登记结婚。现准备将富阳的房产转让,需要证明购买时户主为单身,该房产属非夫妻共有财产,黄某某可自行处理该房产。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在民政局全宗内找到了黄某某2005年婚姻登记档案中的单身证明。王某某非常激动,连声向工作人员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