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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档案利用遗嘱公证实例

发布时间:2012-07-25
  • 杭州永明树脂厂死亡职工陶某某于19383月出生,生前有两次婚姻,育有3个子女,临死曾立遗嘱将房产留给第二任妻子阮某某,但未经公证无法律效力,现在阮某某想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当时的遗嘱。她便找到陶某某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公证材料(亲属关系证明)201116日永明树脂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成员来到杭州市档案馆,找到了死亡职工陶某某的个人档案,从他的登记表中查出了亲属关系情况,为填写公证材料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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