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全市档案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09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09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指南〉的通知》(工信部协〔2009〕296号)以及省、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就全市档案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作了专门部署,并于9月27、28日,组织专业人员对区、县(市)档案局(馆)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对各档案局(馆)自查报告和抽查结果进行了情况汇总分析。
从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各档案局(馆)在制度建设、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数据保护、保密工作等方面都做了不少的安全保障工作,但是漏洞仍有不少,比如系统口令弱、空口令较多,数据备份不够及时,安全保密教育培训时间不足等。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各区、县(市)档案局(馆)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指导工作,加强相互之间关于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相关经验的交流,整改薄弱环节,确保我市档案信息化安全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局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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