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介监管 规范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1-03-28
自《杭州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已有杭州仁和档案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远大档案技术有限公司、桐庐天翊档案公司等多家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来市档案局自愿申请备案登记。市局将根据自愿申报情况,结合监督检查的结果及社会评价信息,定期更新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信息,包括中介机构的基础信息、经营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近年来,随着各界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档案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带动了档案中介服务业的快速壮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现我市档案事业的整体发展,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研究对策,贯彻落实《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出台了《杭州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对我市档案中介服务业监管力度。
《指导意见》通过加强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管理、行业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手段,进一步深化我市档案中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档案中介机构、档案中介服务业产业集聚,努力构建适应我市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种类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局业务指导<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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