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档案学会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各区、县(市)档案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杭州市档案学会是全市从事档案工作研究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杭州市档案局、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杭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由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为健全学会组织机构,规范学会活动开展,经市档案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现开展会员重新登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
由各区、县(市)档案学会或档案局(馆)牵头组织,对原市档案学会会员进行重新登记。个人会员无须缴纳会费,团体会员会费(企业单位会员每年1000元,企业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
2.会员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本团体的章程;有加入本团体意愿的档案工作者均可自愿加入市档案学会。
凡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市各级档案学会以及有一定数量的档案工作者和科技工作者,热心支持市档案学会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申请成为本团体的团体会员。
3.相关事宜
1.请各区、县(市)档案学会或档案局(馆)负责辖区范围内团体和个人会员登记上报工作,市直有关单位直接报市档案学会。
2.请各区、县(市)档案学会或档案局(馆)对团体、个人会员进行初审,于3月31日前将会员登记表报送杭州市档案学会,将《杭州市档案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杭州市档案学会邮箱(2415866409@qq.com)。
四、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杭州市档案学会
联系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8537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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