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通过专家组验收
近日,受国家档案局的委托,省档案局会同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第二批)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对试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局长王海娟,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王邦进,副区长朱晓丽出席会议。
在试点验收汇报会上,王邦进介绍了鄞州的区情概况和档案工作情况。区委办副主任、档案局局长、档案馆馆长沈家瑜汇报了鄞州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随后专家组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并实地查看了姜山镇东光村、下应街道海创社区、湾底村以及下应街道办事处的档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经过听取汇报、审核台账、实地查看、提问质询、综合评议等,专家组一致认为,鄞州区总体完成了国家级试点四项基本任务,镇街、村社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及数字档案室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梳理出符合区情的“6+X”村务管理档案目录清单,建立了区、镇街、村社三级联动的档案管理体制机制,打造了推进村社档案科学管理和便捷利用的基层档案管理平台,形成了“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局馆协同、部门支持,理清清单、责任落实”等有特色、能复制、可推广的鄞州经验。专家组还对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提出了建议。
2020年7月,宁波市鄞州区被国家档案局确定为全国“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第二批)”6个整体试点地区之一。鄞州区在国家、省、市档案局的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聚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档案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打造了具有鄞州特色的档案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