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立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深入推进“八八战略”具体实践相衔接,以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为牵引,以服务保障亚运为中心,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建立完善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体系,推动民生保障、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数字经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立法问题研究,抓紧补齐社会治理急需的制度供给短板。密切关注各领域的立法需求,及时发现需要通过立法完善解决的问题,综合运用立改废释等多种方式,聚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动立法质量和效率同步提升,不断强化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法治供给。
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效益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立法问题、重要规章制定等向市委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诉求,科学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制度规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坚持民主立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要注重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听民意纳民智,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立法。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令第309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三、严格执行立法计划
对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规章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由市司法局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起草。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起草任务的,起草单位应当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规章全面清理,重点是查找现行有效规章不适应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要求的内容。按照“谁起草,谁梳理”“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清理重点进行梳理,对需要清理的规章,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
对列入计划的规章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责任单位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规章草案或者调研报告,于2022年10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为下一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未列入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的事项,确因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进行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当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附有关背景资料报市司法局论证和审查,报经市政府批准。按照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报告的有关要求,由市政府党组向市委报告,并根据市委意见作出调整。
四、加强立法工作考核指导
除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进行调整外,《杭州市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中正式项目的起草质量和完成情况,以及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起草单位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起草单位落实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的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 市生态环境局 | 骆荣强 | 2月初 |
2 | 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 市园文局 | 卓 军 | 4月初 |
3 | 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 | 市建委 | 叶 青 | 6月初 |
4 | 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市发改委 | 朱师钧 | 6月初 |
5 | 杭州钱塘新区条例 | 钱塘区政府 | 孙刚锋 | 8月初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汪晓敏 | 3月底前 |
2 | 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 市应急管理局 | 胡 伟 | 3月底前 |
3 | 杭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废止) | 市交通运输局 | 陈 健 | 3月底前 |
4 | 杭州市实施立法听证会制度的规定(修订) | 市司法局 | 林 林 | 5月底前 |
备注:带★项目为提交市委研究的重点项目
(三)规章清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规章全面清理 | 市司法局 | 各相关部门 |
二、预备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 | 市商务局 |
3 |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修订) | 市城管局 |
4 | 杭州市公路条例(修订) | 市交通运输局 |
5 | 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市城管局 |
6 |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 临安区人大常委会、临安区人民政府 |
7 | 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市市场监管局 |
2 | 杭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市园文局 |
三、调研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订) | 市教育局 |
2 | 杭州市旅游条例(修订) | 市文化广电 旅游局 |
3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改) | 市应急管理局 |
4 | 杭州市公共租赁自行车管理条例 | 市城管局 |
5 | 杭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 | 市商务局 |
6 |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 市住保房管局 |
7 | 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 | 市交通运输局 |
8 | 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市建委 |
9 |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 市建委 |
10 | 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 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 |
11 |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修订) | 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 |
12 | 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 市林水局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预付式消费交易管理办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2 | 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修订) | 市气象局 |
3 | 杭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市消防救援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