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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小知识(三)

发布时间:2020-02-26
  • 1、全宗是什么?

    答:全宗是档案的基本分类和管理单位,指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通常情况下,一个独立从事活动的单位,如一个机关、一个企业、一个学校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应该组成一个全宗,某一个人形成的全部档案则可以构成个人全宗。全宗既是一定数量档案的实体概念,也是档案整理原则的重要体现和方法。在档案学中有时称全宗原则和全宗理论。在档案的整理、流转和保管过程中,同一全宗的档案不得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得混杂,这被称作全宗不可分散性原则。

    2、档案工作的概念是什么?由哪些方面构成?

    答:档案工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事业。人们通常说的档案工作是一个总的概念,严格来说,它包含着档案事业管理和档案资源管理这两个职能不同而又有密切关系的工作。

    档案事业管理:包括档案管理以及档案科研、教育、宣传、法制、外事等工作,要对档案事业的方方面面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这方面的职责由各级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承担。

    档案资源管理:是对各种形态的档案进行具体的技术性管理,它又分为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档案实体管理,是指对档案的实体进行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保管、统计、调卷提供查阅等。档案信息管理,是指对档案内容信息进行分析、检索、编研、编目、数字化储存、上网、提供信息查阅和咨询服务。

    档案资源管理工作由各机关、单位档案部门或文件中心以及各级、各类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3、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是怎么推行和确定下来的?

    答: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是通过1955年中央批准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及195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这两个法规性文件推行的。文件指出,“为了迅速地加强我国档案工作管理,适应目前国家机关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对于档案资料的需要”,决定在文书工作方面,“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以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从此,文书部门立卷这一制度就确定下来了,文书部门立卷是党和国家对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规定,这一措施的实行,推动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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