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1-2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3〕2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涉及运河总长度约261千米(核心空间面积约332平方千米),包括三类河道:杭州塘、上塘河、中河、龙山河、西兴运河等5条大运河世界遗产(杭州段)河道,余杭塘河、西塘河、运河三堡段等3条国家与省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及遗产保护规划涉及河道,东苕溪、杭甬运河、运河二通道等3条其他河道。
(二)规划目标:中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最美段、经典园,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文化生态实践范本。
(三)规划结构:依托骨架河道,形成“山水群落、河岸双带、核心十园、特色百景”的杭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结构。
(四)空间区划:重点建设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等四类功能区。
(五)管理与实施: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杭州大运河价值特色、体系策略、时序计划,四类功能区的划定原则和管理要求,河道沿岸空间的景观协调要求,各河段文化生态资源保护、文化景观塑造、交通支撑和开放空间的构建要求以及各重点版块的内涵特色和展示主题,各区可结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予以落实。
二、《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四、《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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