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供排水专项(一体化)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供排水专项(一体化)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杭建设〔2023〕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供排水专项(一体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杭州市域,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二)规划期限: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标:至2035年,供排水服务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城乡更高品质供水、保障健康生活;“智慧水务”赋能高效、节能、安全的供排水系统运行;可用水资源丰富,水环境全面达标,水生态良性循环。
(四)原则同意区域统筹的水供给系统规划。一是形成“多源互济、安全调度”的原水系统。至2035年,市域用水总量控制为38.28亿立方米/年,打造“两江一湖六库多点”的水源格局。二是形成“集约高效、环网低龄、互联互备”的供水系统。至2035年,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打造以66座给水厂为主、若干小型水站为补充的供水格局,总供水规模约925.03万立方米/日。江北给水系统等7个片区内打造“多厂+环网”的安全管网系统;片区之间通过建设连通管网实现互济;偏远的管网末端保留与农村供水设施连通,实现应急保障。
(五)原则同意安全韧性的水环境设施规划。市排水体制确定为雨污分流制,规划采用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至2035年,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99%,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规划远期建设77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769.9万立方米/日,安全冗余系数达到1.3。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老旧设施、问题设施的更新;迭代升级“智慧水务”,打造灵活调度的污水网络系统,提高系统安全韧性。构建“政府主导、区域一体、技术多元、资源导向”的污泥处理处置体系,至2035年,规划建成6处给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总处理规模1280吨/日(污泥含水率以60%计);规划建成9处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10322吨/日(污泥含水率以80%计);规划建成14处排水管渠污泥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1620吨/日(污泥含水率以50%-80%计)。
(六)原则同意高效的服务智慧系统规划。全市按照“一中心九调度多基地N服务点”的总体框架,组成市域水务服务设施体系。
(七)原则同意目标指标、总体策略及技术设施迭代更新规划。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规划》由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五、《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