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1〕9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8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助推十大产业发展、保证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按照项目带动、交叉实施的原则,着力推动产品质量建设,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打造惠民富民、平安和谐的东方品质之城。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实施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块状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平安杭州”建设深入推进;进一步开展打假治劣行动,“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快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产品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形成,到2015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助推十大产业建设工程。
1.加快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软件、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引导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占领产业竞争和发展的制高点。围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大服务标准的研制和推广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积极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利用先进技术和理念,规范和优化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行业的服务模式,提升服务业竞争力。
2.优先培育十大产业企业名牌产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函〔2011〕39号)要求,以“杭州市十大产业重点企业概览”为依据,梳理培育重点,制定培育计划,在同等条件下对十大产业企业申报名牌产品给予政策倾斜,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3.积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以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十大产业优势龙头骨干企业等为重点,深入实施“万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培训、千家企业导入有效质量管理方法、百家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工程(以下简称“万千百”工程)。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树立行业标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34号)规定,全面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对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工作的指导,逐步构建省、市、区(县、市)三级政府质量奖的梯队培育体系。
4.加快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围绕十大产业发展目标“五个一批”(建设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人物和龙头企业,研制一批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创建一批中国知名品牌或中国驰名商标,举办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论坛、展览会和研讨会)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企业研发中心和国家级研发平台、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结合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特点,主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结合杭州产业发展实际,在现有的水产品及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日用化工、羽绒制品、五金材料等4个国家质检中心的基础上,以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节能环保行业为重点,筹建半导体节能光源产品、钢结构产品2个国家质检中心。逐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立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着力推进浙江省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浙江省节能光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杭州市半导体照明研发与检测科技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联盟平台建设。
(二)全面实施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工程。
1.以标准提升为抓手,推动转型升级。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块状经济龙头企业、服务连锁企业密切跟踪国内外前沿技术,积极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管理攻关和标准研制等工作,解决无标准生产、标准不适应、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升产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及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联盟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并推广实施,通过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等措施,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配套产业的发展。
2.以品牌创建为抓手,提升市场竞争力。强化企业自主品牌意识,鼓励、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通过具有高科技含量及高附加值的品牌产品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按照“有准入标准、有管理机构、有提升政策、有保护机制”的要求,加快区域名牌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区域集体商标注册,实施区域联盟标准,不断提高特色块状经济的质量和发展水平,提升区域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以能源计量为抓手,促进集约发展。在重点耗能产业中,制定实施能源计量联盟标准,加强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应用、节能改造、能耗比对、能耗平衡测试等工作,促进企业能源消耗法制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在骨干企业中开展能源计量信息系统运行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通过综合运用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信息化节能等手段,实现节能降耗增效和减排减碳目标。
4.以质量监管为抓手,夯实质量基础。掌握特色块状经济和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企业、行业档案,完善和落实档案信息动态管理、质量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等机制,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通过检查、处罚、教育、帮扶、整改、跟踪等措施,督促重点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计量体系,促进转型升级。在重点产业集聚区,通过建设基层质监站所,建立基层质监工作平台,健全基层监管工作网络,实施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对质量安全区域产品的长效监管。
5.以创新发展为抓手,加强核心竞争力建设。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重大科技专项及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在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推动标准创新、促进质量提升,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三)深入实施“两大安全”放心工程。
1.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广使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网上申报系统,基本实现申报、受理、审批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规范证后监管,完善以食品生产者质量信用档案为基础,以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为依据,查阅、询问、核查、抽检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问题原料报告机制,以乳粉、蜜饯等产品为重点,建立原材料来源监控图表,实行原料质量安全通报制度。强化风险监控,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巩固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规范管理。
2.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建立健全安全监察部门、检验机构、生产单位、维保单位、使用单位“五位一体”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机制和联动机制,实现“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发出指令、第一时间实施救援、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的应急处置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业锅炉技术改造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工业锅炉运行管理水平,积极推广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和水煤浆洁净燃烧、煤炭分级利用、余热回收阶梯利用、循环流化床、链条炉分层燃烧等技术。进一步推动工业窑炉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富氧(纯氧)燃烧、烟气余热利用等先进节能技术。进一步优化锅炉(窑炉)系统设计,推广应用炉窑改造技术集成优化和运行控制技术优化。进一步淘汰热效率达不到节能标准的燃煤锅炉,建立锅炉、窑炉能效标准标识制度。
(四)构建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工程。
1.构建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系统。以实际应用为根本目标,以数据动态更新为基本原则,在原国家质监总局、省质监局构建的产品质量信息网的基础上,加快建设以反映产品质量综合水平和企业规范生产情况为主的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
2.制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健全企业基本质量信用数据的采集渠道,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手段,并利用监管部门与企业的互动,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强化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从采集、录入、审核到批准、跟踪、发布全过程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并依标准开发信息化功能,实现系统的自动评价。
3.实现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系统的推广应用。开放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终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与银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互动,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力求在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和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与社会征信体系衔接上取得突破,在坚持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相结合,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4.探索“虚拟质监”建设。坚持依法依规,依托“金质工程”平台和整合优化后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系统信息库,进一步优化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科学合理地使用监管力量,有效落实监管责任。在抓好萧山区、江干区“虚拟质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向全市推广,努力使“虚拟质监”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创新质量监管模式。
(五)大力推进质量文化工程。
1.抓好载体构建。充分发挥96333、12365等质监热线的作用,拓宽质量投诉渠道。以质监志愿者服务、“食品质量安全进我家”、质量月、安全生产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民生互动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广泛深入宣传。建立健全全方位宣传机制,加强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紧密合作与联系,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质量强市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追求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使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深入人心。
3.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化与中国计量学院的战略合作关系,建立稳定、专业、高效的师资培训队伍。全面实施“万千百”工程,对企业经营者(高层)、企业质量管理者(中层)、企业员工(基层)分别开展发展愿景(战略)、质量管理方法(战术)和质量提升技能(基础)培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质监业务能力培训,以杭州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为依托,构建杭州质量技术监督培训基地,围绕新形势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干部队伍轮训机制,提高质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六)深入实施质量惠民工程。
1.深化拓展民生服务机制。结合质监部门的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探索创新服务民生领域,不断提升、扩大服务实效。电梯应急救援在主城区全覆盖后,应向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延伸,实现电梯应急救援城乡一体化,并逐步拓展到气瓶、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不断完善主城区农贸市场计量惠民工作机制,并逐步向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拓展,实现农贸市场计量惠民工作城乡一体化。
2.扎实抓好民生计量工作。全面实施对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强制检定;加强对加油机的监管,抓好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集中抓好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的商品量监管工作。
3.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围绕民生关注产品和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与行业协会、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建设“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网。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执法打假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质监局、经信委、科技局、农办、工商局、贸易局、农业局、卫生局和杭州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组成的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各区、县(市)局(分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把产品质量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处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要充分发挥产品质量安全主体的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生产、优质服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深入贯彻落实品牌、标准、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市长特别奖、标准创新贡献企业奖等奖项为抓手,不断推进标准、质量两大战略,进一步夯实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基础。
(三)落实责任分工。由市质监局制定下发《产品质量建设重点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书》的规定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各区、县(市)局(分局)对辖区内产品质量建设工作负总责,结合质量强区(县、市)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产品质量建设工作计划,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各职能处室应按照分工,将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区、县(市)局(分局)要按照本方案有关任务要求,抓好落实,积极推进。市质监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并结合质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将各区、县(市)局(分局)的产品质量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