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51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精神,为提高档案人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受市档案局委托,我中心定于2018年5月上旬举办全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培训以学习档案行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题。主要内容有:档案文化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解读;“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最新标准规范宣贯;南宋古都文化等。
二、培训对象
已取得《档案管理岗位证书》但近两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全市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5月9日—11日。培训地点:德胜瑞莱克斯大酒店6楼会议室(下城区德胜路2号,原东方假日宾馆)。报到时间:5月9日上午10:00—11:30。报到地点:德胜瑞莱克斯大酒店1楼大堂。
四、有关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请先填写《杭州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中心进行报名;为保证教学效果,培训班限制招生人数,额满截止。
2、学员报到时,请递交《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杭州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2寸证件照2张,已持有《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递交该证书及2寸证件照1张。
3、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在学员本人持有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初次参加培训的学员由我中心颁发《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登记作为单位年度考核、档案年检、个人技术职务晋升等活动的条件之一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4、培训班不收取费用,学员住宿自理;学员参加培训提倡绿色环保出行。
联 系 人:王玉燕、李细仙
联系电话:0571-85342980、85355222-517
邮 箱:daswfwzx@163.com
传 真:0571-85342980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