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萧山革命烈士陵园等2处烈士纪念设施确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27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将萧山革命烈士陵园等2处烈士纪念设施确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请示》(杭退役军人局发﹝2024﹞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萧山革命烈士陵园、新登塔山烈士陵园确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请你局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属地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让英烈精神永远流传。
特此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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