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出台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4-12-19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档案建档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富阳市社区档案工作现状,日前,富阳市档案局、富阳市民政局以富档[2004]16 号文联合印发了《富阳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分 6 章 20 条 , 内容包括 : 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法律责任及附则。并相应地提出了 4 项实施意见:一是社区应积极做好建档工作,力争完成社区建档率达到 80% 以上;二是街道、镇乡要加强社区建档工作的领导,组织社区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街道、镇乡要具体负责社区建档工作,对社区建档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帮助;四是社区建档工作列入档案年检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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