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市档案局制发《办法》促档案中介服务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2-07-27
日前,浙江省义乌市档案局制发了《义乌市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办法》包括备案申报、规范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4项内容。《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档案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增强档案中介社会服务功能,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7月27日 总第2337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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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7月27日 总第2337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