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通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发布时间:2010-03-3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宣布,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通,各行业可在该系统查询到行贿者的犯罪记录。今后,自治区各级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招标时,必须先查询投标单位是否载入行贿“黑名单”,如果榜上有名,则该投标单位没有资格投标。
据介绍,新的查询系统运行后,凡是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和20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招标,均须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单位是否有行贿记录。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查询申请,将在受理后3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并提供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判决时间和结果,以及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情况等内容。对于外地工程建设单位来宁夏投标的,除要查证其在宁夏有无行贿记录外,还要查证其在注册地有无行贿记录。如果查证该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则不得参与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同时,针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招标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医药购销、招收公务员等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环节,以及利用行贿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单位和个人,有关行业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掌握相关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定,给予必要、公正的处置,从而对行贿者的资格、机会、利益进行剥夺和限制,使行贿者承担应有的风险,付出应有的代价。
据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2007年建立了被称为行贿“黑名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系统录入了1997年以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行贿者信息,包括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四类。最初,这个行贿“黑名单”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五个重点领域,而新的查询系统取消了对行贿犯罪档案录入范围和查询领域的限制,扩展到所有行业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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