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档案局举办建设项目档案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9-12-25
为贯彻落实全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大连市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等有关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新标准,进一步提升大连市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水平,大连市档案局日前举办了两期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专题培训班。大连市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人员,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档案人员近2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对《大连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与档案整理要求》及其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进行了详细地解读,重点讲解了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控制和具体整理规范,明确指出了项目档案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一步强调建设项目档案既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历史记录,也是项目投产后运行、维修、管理、改扩建和技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登记备案制度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要围绕建精品工程、创一流档案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参训人员表示,培训内容贴近工作需要,针对性、指导性较强。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对于提高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大连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水平,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本文来源:大连市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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