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屋历代地契

地契上注明了当时的交易价格
从清朝宣统三年到建国初期,6张虽已泛黄而保存完好的房地契,见证了一个家庭百年房屋产权的历史变迁。昨日,家住清远城区威龙花园的李伯收藏的自家祖屋的全套地契首次曝光,讲述了一间祖屋跨越一个世纪的故事。
宣统三年花246两纹银买屋
李伯拿出了一叠泛黄的地契,依次摊开后铺满了一张大餐桌,其中最早的一张是清末宣统年间的地契,其次是1936年间盖有当时广东省政府财政厅钢印的“不动产登记确定证”,1939年政府颁发的“施工证”,195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买断契纸”等契证,完整地记录了李伯祖屋的产权历史。
记者看到,最早、最大的一张宣统三年立下的地契是写在棉纸上,纸边已经略有破损,但毛笔字体内容依然清晰。这张地契显然是民间买卖双方自发定立的,立于宣统三年(1911年)7月吉日,内容大致是讲述当日卖主谭二珠经人从中说合,愿意将祖传遗产铺房和地基卖给李子亮(李伯的祖父),共得到纹银246两。
据李伯介绍,这张地契是其祖父遗留下来的,祖屋房产的面积为100多平方米,位置就在清远旧城先锋路街边,为砖木结构的阁楼建筑,直到2000年拆迁。
祖屋曾被日机炸毁重建
辛亥革命后,李伯的祖屋产权重新得到当时国民政府的确认,换发了新的买断契约,如今契证上贴有的印花税还保存得十分完好。而那份1939年当时政府颁发的“施工证”就揭露了日寇的暴行给普通百姓带来的侵害。李伯告诉记者,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寇飞机经常对清远实施狂轰滥炸,他家的祖屋就是在一次轰炸中变为废墟,一家人流离失所,祖父不得不筹钱重建家园,于是有了向政府申请开工建设的“施工证”。
新中国地契上有省长签名
建国后,李伯家在废墟上重建的祖屋重新又“换证”了。最引人注目的那张195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买断契纸”上,有省长叶剑英的大名。这张地契让李伯一家倍感珍贵。
清远民俗研究者曹先生说:“李家收藏的这些家庭地契,数量之多,品种之全,跨时代年限之长,在清远乃至全省也属罕见,对研究当时的民风、民俗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老地契收藏热方兴未艾
据悉,地契的收藏成了见证一栋建筑,或者一个地段的历史实物,随着地产热飙升,以其蕴涵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日益崭露头角,近年来逐渐受藏家重视。
记者走访清远的收藏市场了解到,民国时期到建国初期的地契存量比较多,一般价格在百元左右,清朝嘉庆、道光、光绪、宣统年间的地契都是比较有升值潜力的老地契,这些地契一般写在宣纸或棉纸上,即使纸张泛黄甚至破损,但只要地契上有清晰可见的毛笔字等,都有较高收藏价值。
清远一位收藏行家透露,地契上面如贴有印花税票,还画有标识清楚的土地地图,可信度高,是集藏的重点。
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在建立文史档案,一些城市乡镇博物馆屡屡征集当地的地契物证,因此,具有历史考证价值的土地证契已成为被收购的对象,价格也扶摇直上,应引起藏家的关注。
(骆如明摘自广州日报 作者:曹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