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保存58年的《战时党员守则》
发布时间:2008-04-08
河北省邢台市档案馆保存着一份《战时党员守则》。这是老党员李存贵同志近日捐献给档案馆的。
李存贵同志在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纵队四旅十二团炮兵连任战士时,参加了淮海战役。由于作战英勇,于1948年11月被组织批准火线入党,并发给其一份《战时党员守则》。守则是由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部颁发的,共有十条。守则说明中号召全体党员在人民解放战争中模范遵守,并要功上加功。该守则全军党员人手一份,不得转于他人。如在战斗中光荣负伤,入院时来不及转移组织介绍信,可持守则向医院接洽,暂过组织生活……。李存贵同志把这张《战时党员守则》一直珍藏了58年。他说:“这份守则跟随我从枪林弹雨中走过来的,有着很深的感情”。他本想将这份守则作为传家宝,教育家人和后代,但经过再三考虑后,决定捐赠给档案馆,他说“交给档案馆,可以使更多的人了解那段历史,珍惜现在的生活。”邢台市档案馆为其颁发了《收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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