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开展专项检查
随着青岛市提出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把抓好大项目建设作为全市经济建设的重点之一。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给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围绕这一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服务,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水平,积极为项目建设和管理服务,主动参与全市经济建设,市档案局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由市领导带队,联合开展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引起了各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许多单位把检查视为促进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的契机,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体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各项管理职责。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责任不落实、档案业务管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联合执法检查组经研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措施。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项目档案工作;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全面实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跟踪服务制度,将档案业务指导前移至项目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等部门的配合,通过制定法规性文件,明确各部门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业务指导和档案验收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和工作程序,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业务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关的业务标准,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从分类、整理到移交等各个业务环节,做到标准统一衔接,为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效率、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打好基础。
2002年以来,青岛市先后有200多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青岛市档案局不断加大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服务力度。该局通过建立实行跟踪服务制度、组织项目档案登记、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服务、参加项目档案验收等形式,进一步完善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监管模式。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日益完善,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得到及时收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