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宣传 引导 服务促进民企档案工作发展
发布时间:2005-12-28
——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档案工作通过省级良好认定
近年来,我市各级档案部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顺应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需求,坚持宣传、引导、服务的指导思想,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全市民企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日前通过省级良好认定的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奥星公司是一家有着30多年历史的民营企业,是临安市5818工程重点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建厂至今,奥星公司一直非常注重档案工作,1989年建立了综合档案室,并于1990年通过杭州市级目标管理认定。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公司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道路,档案工作作为企业的基础管理手段之一,也越来越得到公司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2004年奥星公司创业30周年纪念,公司档案室提供的创业以来的大量文字、照片和实物等,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翔实的素材。
今年年初,公司进一步提出抓好档案工作,力争通过省级验收的目标,并主动联系临安市档案局、杭州市档案局,要求提供帮助指导。临安市档案局多次派员到公司进行调研,与档案人员进行讨论协商,进一步规范了整理、立卷工作,调整了分类方案,重新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档案管理网络。在各级档案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奥星公司的档案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从而以较高的分数通过了省级良好认定。
“百年奥星,任重道远,档案工作是基础。”通过档案工作目标认定,奥星公司董事长对档案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局业务指导处<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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