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部署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发布时间:2007-07-20
近日,湖北省档案局在武昌召开会议,部署《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档案局馆长石山主持会议,副局馆长陈文樵作会议总结。
李和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湖北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要求档案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并认真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是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关于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文件,档案部门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将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实施同步管理,建立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验收把关的项目档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宏观管理;要理顺管理关系,履行各自职责;要强化监督指导,提供优质服务;要完善规章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会上,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有关同志作国家投资体制改革专题报告。清江水电开发总公司、随岳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作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典型发言。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文/张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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