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杭州市档案事务所文件
杭档事〔2012〕4号
关于举办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市房产档案馆,市直属各单位档案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档案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档案教育培训计划(2009—2013)[试行]的通知》(杭档发[2009])34号)的要求,受市档案局委托,决定4月下旬举办2012年度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关于档案文化的认识;
(二)杭州档案文化建设的实践;
(三)杭州档案跨越发展的若干思考;
(四)档案人的文化自觉与责任。
二、培训对象
1、已取得《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档案工作人员;
2、要求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要继续教育登记证的人员;
3、档案、文秘工作岗位上,需要知识更新、接受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4月17日—4月20日,上课地点为下城区香积寺路3号市档案局五楼教室。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700元(含资料费、教务费等)。如需住宿,食宿自理。
五、报名办法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接通知后打电话或在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到香积寺路3号5楼517室缴费(可乘公交车12路、22路、72路、78路、88路、316路三塘竹苑站下车;34路、187路长木桥站下车)。报名时上交《杭州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并贴上2寸免冠照片2张。已持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请携带证书,无需再交照片。
六、考核验证
(一)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上登记验证,无继续教育证书的发给相应证书。已取得《杭州市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档案工作人员一年至少接受一次更新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登记作为单位年度考核、档案年检、达标认定、个人技术职务晋升等活动的条件之一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二)2012年验证已开始,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同时带上上岗证,以便验证。
请接此通知后,速转发下属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为了便于统计报名人数,请大家按规定时间报名。
联 系 人:王玉燕、张建萍、李细仙
联系电话:85342980、85355222-517、320
邮 箱:hzdasws@163.com
传 真:85342980
附件:杭州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杭州市档案事务所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杭州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证书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全贴)
身份证号码
学历 所学
专业 专业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号码 照
片
(半贴)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培训情况 岗位培训 年 期岗位培训班
继续教育培训 年 期继续教育培训班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市档案局意见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贴)
注:已持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并携带的学员,无需照片。
主题词:档案人员 继续培训 通知
抄送:市档案局
杭州市档案事务所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