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局(馆)人员参加全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10
关于做好局(馆)人员参加全省档案
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局务会议研究,局(馆)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干部职工,须在3年时间内通过考试取得档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杭人考〔2009〕39号文件精神,现就局(馆)人员首次参加省组织的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范围:未取得档案职称和已取得档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取得非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局(馆)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在
三、培训:9月上中旬,档案事务所拟组织一期考前培训,请参加考试人员安排好相关工作,尽可能地参加培训。
四、费用: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每人计100元。由个人先在网上交费,再由办公室统一报销。
五、要求:局里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各处室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参加考试人员请仔细阅读浙考发〔2009〕31号文件(网上已发布),按要求做好报名和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杭州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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