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杭州印象”纪实摄影作品大赛细则
为了宣传杭州市自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收集和保存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图片资料,丰富市档案馆馆藏,特举办第二届“杭州印象”纪实摄影作品大赛。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档案局(馆)。
二、参赛范围: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杭州30年变迁”。凡在杭州境内包括各县(市)拍摄的,反映杭州有照片历史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变化情况的纪实摄影作品均为参赛范围,尤其欢迎新旧对比的系列照片。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品原件,彩色、黑白均可。
2、参赛者可以单幅作品参赛,也可以组照参赛,组照每组以2-8幅为宜,但新老照片的系列性记录不受此限制。
3、用胶片拍摄的纪实摄影作品,照片大小不受限制;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纪实摄影作品,一律放大7英寸,同时提供电子文件,每幅作品不小于3ΜΒ。
4、 所有作品均需附有按统一表式填写的资料(表格附后),其中附表2粘贴在照片背面。 对缺少时间、地点等要素的现代作品,不能参赛。如欲参赛必须对时间、地点等要素作出详细说明。
5、参赛作品中如因所有权、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引发的民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四、评选办法:邀请省市资深摄影家和文史专家组成评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作品的历史价值、真实性、艺术性原则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各10000元;
二等奖(4个)各5000元;
三等奖(10个)各2000元;
优秀奖(50个)各400元;
征集奖(1000个)各50元。
六、作品使用管理:
1、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均归市档案馆所有,由市档案馆作选择性永久收藏,并收入照片数据库,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允许市档案局(馆)在公开出版物和非嬴利性展览中使用。
2、所有参赛作品署名权归摄影作者。
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征稿时间: 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6月30日
八、投稿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杭州市档案局编研处413室,邮编310004,网址:http://www.da.hz.gov.cn
联系人:肖萍0571-85358029;叶国兴:13958165291。
杭州市档案局
2008年2月25日
附表1:参赛总表(代协议)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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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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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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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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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照片数量 |
组 |
幅 | |||
同意《第二届“杭州印象”纪实摄影作品大赛细则》签名: |
附表2:参 赛 作 品 资 料
标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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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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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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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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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介 绍 |
(包括事由、人物、背景等)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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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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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请贴在参赛作品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