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4〕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8日
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推进年”的工作要求,针对影响重点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所涉及的征地拆迁问题,通过组织开展2014年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现“清零清障”目的,确保我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行动时间
2014年7月-12月。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市本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共针对29个市重点项目,涉及1151户农民、403户居民和4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企业用房。2014年各区、县(市)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目标任务由各区、县(市)政府自行制定。
四、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做好进展情况的通报工作。
市建委:负责牵头实施专项行动涉及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导各区政府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拆迁安置新模式,推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一次性落实。
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牵头组织专项行动涉及由杭州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通国有土地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监督管理各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专项行动涉及的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房屋补偿管理工作;开通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审批绿色通道;尽快出台《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并开展征地拆迁培训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房屋补偿管理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作为本辖区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定辖区内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目标任务,排出工作计划,抓紧设立或指定实施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机构,督促辖区内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项目责任单位: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积极做好项目征地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对接沟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征地拆迁工作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推进重点项目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计划,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全市上下相互协调、共同配合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征地拆迁“三位一体”责任协调机制。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及时了解所属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推进情况,根据项目业主单位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项目属地政府要充分发挥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的作用,对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具体的补偿标准等问题,要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建设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对难以协调的事项和具有共性的问题,由市领导协调解决。通过建立“三位一体”的责任协调机制,落实项目从征地拆迁到建成投运的责任包干。
(三)强化征地拆迁属地管理。各区、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征地拆迁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并结合市本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本地区重点项目、做地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全力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各区、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充实征地拆迁工作力量,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中青年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征地拆迁督查跟踪力度。将列入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情况,列为今年扩大有效投资和“三改一拆”考核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督查重点。各项目责任单位每半个月将项目征地拆迁进度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后在全市通报。
(五)开展征地拆迁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全面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征地拆迁进展情况,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和谐平稳的征地拆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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