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全面推进杭州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杭州市信息化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和《杭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杭州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杭州市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框架内,以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深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的,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数字档案管理标准化、数字档案信息服务网络化进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数字档案信息成果的应用,不断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建设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档案信息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全省档案系统起领跑、示范、带头作用,并在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领先地位。
——杭州市档案馆建成全省示范性数字档案馆;90%的县(市、区)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建成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数字档案馆;市直属单位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档案室。
——依托市政务外网平台,建立全市电子文件档案数据交换和查询中心,各级各类档案馆与政府各部门之间实现电子文件、档案在线接收、管理和整合,构建全市数字档案信息网。
——以“杭州档案”门户网站为平台,建设全市档案信息分布式查询中心,实现不同用户群通过因特网、政务外网和局域网等网络平台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硬件设施建设。各级各类档案馆要配备与其档案管理工作量相适应的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存储、防火墙等设备,并建成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计算机机房。市直属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要全部配备计算机、彩色扫描仪、彩色激光打印机等,档案管理纳入机关办公自动化,与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建设,采用市政府统一的电子印章,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
2、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所有县(市、区)档案馆都要建成并开通内部局域网。各县(市、区)档案馆、专业档案馆和市直属单位档案部门都要通过市政务外网与杭州市电子文件、档案数据交换应用平台相连。
3、完善档案网站功能建设。优化、完善“杭州档案”门户网站和县(市、区)子网站站群的功能建设,构建完善区域性档案资源网络体系。强化档案门户网站的在线服务功能建设以及网站的宣传功能、交流功能和教育功能建设,充分发挥档案网站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功能。
(二)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
1、完成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各级各类档案馆全面开展馆藏案卷级和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库的规范化建设,在完成馆藏全部案卷级档案目录的基础上,完成建国后文件级档案目录的著录工作,到2010年建成全市规范化的可共享的分布式档案目录数据库,实现档案目录信息资源的网络共享。
2、加强馆藏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各级各类档案馆在对馆藏档案内容认真鉴定的基础上,加快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杭州市本级和萧山区、余杭区、上城区、下城区、富阳市、桐庐县等档案馆要完成重要和利用率较高全宗的纸质、照片档案的数字化和音视频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
3、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全市各级机关档案部门要逐步完成室藏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电子文件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十一五”末,杭州市市直属单位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40%县级机关建成数字档案室。
4、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进馆。杭州市市直单位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时,要实行接收纸质档案与机读目录、全文数据库同步移交。有条件的区、县(市)档案馆也要逐步同时接收全文数据库。
5、做好数字档案信息开放鉴定工作。各级各类档案馆按照国家规定的文献保密等级对馆内电子档案全文进行逐份鉴定,各级机关在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文件前要做好文件开放等级的划分工作,确保不同等级的档案信息在不同网络平台的全文发布。
6、加强档案信息资源整合。通过杭州市与各县(市、区)二级综合、专业档案馆馆际网络互联的途径,整合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存量档案、机关档案室的电子文件、档案信息资源,促进全市范围内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在上城区、余杭区、萧山区、建德市档案馆和市规划档案馆等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建成杭州市电子文件、档案数据信息中心,构造杭州市档案、文件分布式资源交换中心和资源查询中心共享平台,实现全市档案资源数据的无缝集成。
(三)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1、提高档案管理软件的技术水平。各级各类档案馆推广的档案管理软件要符合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档案管理系统的数据格式要符合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要求,目录数据库采用XML格式,全文数据库采用TIIF格式,照片数据库采用JPEG格式,以确保档案信息的交换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2、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的管理。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根据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电子文件积累、鉴定、著录、归档等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完整齐全归档。
3、加快文档一体化应用系统的部署。市直属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全面实施市政府电子公文新标准,确保电子文件元数据和背景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县(市、区)机关单位尽快建立电子文件数据库。
4、推进档案、文件信息网上查询的应用。采用市民邮箱(公务邮箱)和其他身份认证的方式,简化利用手续,扩大服务范围,改善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在不同网络平台利用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信息提供方便。
(四)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
1、加快档案信息化规范制订。要加强对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公开和上网安全、网站建设与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制定《杭州市电子文件管理办法》、《杭州市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
2、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要在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浙江省档案局制定的有关标准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研究制订一批急需的和实用的档案信息化标准,并切实贯彻执行,以确保档案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可操作性、数据交换、长期管理、资源共享。
3、强化档案信息化指导力度。各级各类档案局(馆)要健全制度,确保人员,加强档案信息建设的指导工作,形成有效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机制,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
(五)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各级各类档案馆要逐步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对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的管理,对档案数据的保存应符合国家的安全保密规定,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并采用防火墙、数据冗灾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
2、落实档案网络安全措施。在不同网络平台和设备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设备安全保证、数据安全保证、操作安全保证和身份识别等安全措施。档案部门的内部局域网与因特网实行物理隔离,确保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安全。
3、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安全防范意识。各级档案部门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防止失密、泄密的发生。非公开的档案信息一律不得上因特网。
4、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对档案数据的保存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和系统安全。
(六)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档案信息化人员的配备。各县(市、区)档案局(馆)都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通信、自动化等专业人员,负责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及辖区内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
2、重视档案信息化知识的培训。在档案系统中,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全员培训。重点学习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数字化技术知识、网络技术知识、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管理技术知识等,提高档案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化技术的技能。市档案局每年要举办1—2次档案信息化建设培训班,还要适时专门组织对档案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门培训。
3、完成档案信息化教材的编写。市档案局根据本市实际,组织人员编写《杭州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培训教材》,作为各级各单位档案信息化培训的统一教材。
四、 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信息化工作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要制定与当地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档案馆信息化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实施计划,使档案信息化建设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2、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按照《档案法》和《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要求,切实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地方财政专项经费预算,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需经费。已落实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上城、下城、滨江、萧山、余杭、桐庐等档案局(馆),要抓紧建设保证顺利实施。
3、创新理念,优化管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时俱进,转换理念,积极应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进行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实现从传统档案馆向现代化公共档案馆的转变。与此同时,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现代化档案管理模式的要求。
4、重视人才,强化培训。根据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和引进一批既懂计算机网络技术,又懂档案信息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档案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证。要加强档案信息化的专业化培训,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档案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纳入培训课程科目,培养一支精通档案信息化技术的管理人才,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