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局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4-10-18
浙江省档案局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局发〔2004〕3号
为了加强对档案科技研究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推动档案科技进步,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研究经费使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原则
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由项目课题组组长负总责,遵循计划使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并符合财务支出各项规定。
二、使用范围
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应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专项管理,并应按国家科技经费开支范围(设备费、材料费、试验外协费、会议及调研费、鉴定验收费等)和现行财务制度开支标准掌握使用,不合乎规定的,不得开支,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省档案局科技研究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要根据项目经费预算,检查项目经费的中期执行情况和决算。
三、使用办法
1、每个科研项目应按经费开支范围编制经费支出预算,经分管局长批准,课题组组长按预算掌握使用,经费开支前应向局财务审批人说明。
2、课题经费的使用控制在额定的范围内,保证课题的完成,超支不追加。
3、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审批仍按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科技研究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项目经费决算,项目剩余款项交局财务统一使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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