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指导
机关档案登记备份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0-11-17
机关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分为首次登记备份和常规登记备份两个阶段。
首次登记备份的具体程序为:列入档案登记备份范围的机关先填写《档案登记备份表》,并通过书面或计算机网络在线填写等方式进行报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表格的信息,分批选择重要的、现实利用价值较高的、条件较成熟的机关单位先行开展数字档案备份工作,并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备份的方式、手段、时间等(如打包备份或规范化转换备份,在线备份或离线移交备份),具体工作由各级档案登记备份中心根据实际合理安排。
常规登记备份的具体程序为:列入档案登记备份范围的各机关单位应于每年机关年检工作开展前(一般应在9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档案信息向相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办理时填写《档案登记备份表》,此表格可以采用书面或者计算机网络在线填写等方式进行报送;各级档案登记备份中心根据表格的信息及时安排、实施数字档案备份工作,并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备份的方式、手段、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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