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杭州市上城区社区档案管理规范》通过审定
发布时间:2008-07-16
由上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上城区档案局起草的全国第一个地方服务性规范——《杭州市上城区社区档案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于
上城区副区长高波、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处长郑金月、市档案局副局长赵建国及上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代表等组成的审查组对《管理规范》进行审核。审查组认为:该项地方服务标准规范切实可行,通过对社区档案的规范管理,融合了现行国家、省、市对档案工作的最新要求,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符合社区档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十分有利于和谐社区建设和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该《管理规范》为全省首创乃至全国第一,一致同意通过对该地方标准规范的审查。
上城区通过规范管理促进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社区做好档案工作的职责以及社区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使社区档案能更好地为社区各项工作和居民群众服务,从而促进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其他重要公共事务的开展。
(上城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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