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464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
发布时间:2020-07-15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是在杭州市西湖区公证处、杭州市拱墅区公证处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杭州市西湖区公证处成立于1984年4月,杭州市拱墅区公证处成立于1984年5月。2006年8月西湖区公证处与拱墅区公证处合并成立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证明服务,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该全宗内档案起止时间:1984年至2007年,共有案卷53736卷,排架长度为202米。于2008年接收进馆。
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永久保管的公证档案:有收养证明、解除收养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证明、相关财产转移方面的声明书证明、赠与证明、房屋买卖证明、析产证明、产权证明、遗嘱证明、学历证明、提存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商标注册证明、公司章程证明、涉及到不动产的证据保全证明、受过或未受刑事处分等涉外证明。
二、长期保管的公证档案:有职称证明、营业证书证明、抵押、担保证明、招标投标证明、联营协议证明、中外合资、外资企业的合同证明、申请专利的有关证明、劳务合同证明、清点遗产证明、证据保全证明、履行期在16年以上的其他合同证明。
三、短期保管的档案:有委托书、委任书证明、副本、节本、译本、印本与原本相符证明、现场监督证明、商品成份证明、技术标准证明、企业承包、租赁证明、生产经营责任制证明、购销合同、汽车转让协议、其他履行期在5年以下的合同证明、终止公证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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