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040 - 中共杭州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16-01-20
中共杭州市委老干部局(简称市委老干部局)前身是杭州市老干部局,于1983年10月10日在原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基础上建立,归属市政府领导。1985年1月12日,市老干部局改为市委老干部局,作为市委的下属部门,归属市委组织部管理至今。
市委老干部局承担全市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宣传老干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接待、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工作,协助处理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和易地安置工作等。
1983年至2000年先后担任党委(党组)书记的有:韩长春、方伯炎。先后担任局长的有:韩长春、张书仁、丁孟贤、李鸿昌、柳宗宝。
该全宗内档案起止时间:1983年至2000年,共有案卷318卷,排架长度为3.8米。于2008年接收进馆
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党群工作类:有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党务、党建工作、纪检、宣传、信访、提案、调查和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的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有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局务会议记录;机构设置、人事管理、法制、审计、统计、档案、保密、后勤事务、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材料;本局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本局编制的简报、刊物等。
三、业务管理类:有各项老干部业务工作方针、政策、规章、办法;离休干部的服务保健、专项经费管理、体检、疗养、文体活动、培训、教育、各项政治生活待遇、调查研究、关工委日常工作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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