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馆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位于杭州北山路84号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作出贡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宣布开馆,并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为陈列馆揭幕。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历时近3个月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初稿(西湖稿),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物和史料。1954年宪法(通称“五四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史和法制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的起草和通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杭州市档案局(馆)作为“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筹建办公室资料征集单位,自2015年4月起就开展了“五四宪法”档案史料的征集工作。经过一年不懈努力,共向“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提供照片、音视频数据库、报刊图书文稿、档案(包括原始、复制、复印)、杂件共五大类1200多件有关“五四宪法”珍贵的文献史料。
这些珍贵的文献史料一方面来源于中央档案馆。杭州市档案局(馆)在国家档案局和中央档案馆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央档案馆系统地查阅与“五四宪法”相关的档案文献、研究资料,复制了大量的“五四宪法”档案文献。其中不少是首次与公众见面,如毛泽东主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12条批语、毛泽东主席在一届人大《开幕词》手稿、邓小平《关于全国基层选举完成情况的报告》等。
另一方面,杭州市档案局(馆)与浙江省档案局(馆)沟通协调,在省馆的支持下,将省馆内保存的毛泽东主席用过的桌椅、书橱等办公用品及浴衣、毛巾、拖鞋、被褥等个人用品提供给“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复原展出,让人们能更贴近当年宪法起草小组工作生活,看到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同时,杭州档案局(馆)还向“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毫无保留地提供了有关浙江省和杭州市有关“五四宪法”的档案文献。
杭州市档案局(馆)还面向全社会发动征集有关“五四宪法”的文献史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1000多件。其中有当年作为国礼赠送给其他国家领导人的精装“五四宪法”英文本、俄文本,英文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说明》等比较少见的“五四宪法”历史实物。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以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为己任。它的设立有助于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提供现实载体,让更多的观众通过档案史料来学习、了解和铭记这段历史,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建设法治杭州、法治浙江、推进依法治国贡献上更大的力量。
(征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