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率先出台加快档案服务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杭州市档案局出台《关于加快档案服务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新形势下我市档案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我市档案部门,围绕“规范”和“扶持”做文章,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形成适应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档案服务产业,做强做大一批业内领先的档案服务企业,初步形成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产业化的档案服务体系。杭州也成为全国较早全面、系统的对档案中介服务业提出规范和扶持政策的城市之一。
《意见》充分研究了当前我市档案服务业普遍存在的各类问题,明确指出,档案部门作为档案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将档案服务业的监督管理纳入档案日常行政监管范围,促进档案服务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意见》对下阶段全市档案部门加强档案服务业规范发展做出部署,要求加快建设行业公共信息平台,构建档案服务质量跟踪评价、档案中介服务信誉采集等新型监管方式;加快制定适应档案服务业发展的行业标准,提高档案服务业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市场适用程度;加快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规范档案服务安全管理,保障档案实体、信息安全。
围绕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档案服务业,《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档案治理机制。引导、鼓励档案服务企业适应新形势下档案事业发展方向和趋势,培育发展一批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服务名牌企业,不断拓展档案服务领域,转变服务理念,实现产业专业化与多元化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完善行业交流机制构架,引导竞争、合作机制,引领市场需求导向,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在行业自律、品牌创建、标准制定、等级评定、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促进行业“续航”能力培养,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辅导服务,加快企业人才培养,积极搭建企业、政府、学校、科研机构相结合的科研平台,畅通企业研发渠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经过近一年的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后正式出台,是档案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体现。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最新要求。《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规范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的具体举措;二是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见》提出培育扶持、规范管理档案服务企业的一系列措施,是档案部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具体实践,也是自觉完善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业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配套制度,符合我市档案中介服务业发展需求;三是立足体制机制创新。《意见》中的许多创新点均为首创,如提出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引进档案服务项目监理机制、推广档案服务评价机制、构架网上档案中介服务企业信息库、充分发挥杭州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优势,构建档案中介服务供需平台等,是杭州率先对如何开展档案服务业管理的思考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