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0-23
市政府令第 285 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5年9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15年10月15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
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加快推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结合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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