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出台《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10-08
近日,富阳市档案局、富阳市经贸局、富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制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全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做法,根据自愿原则,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也可在富阳市档案局的指导下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工作。争取在今、明两年内完成营业额(销售收入)上亿元民营企业的建档任务,力争档案工作目标上等级;2008年前完成营业额(销售收入)上5000万元民营企业的建档任务。
《意见》还对开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富阳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建立完善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依法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富阳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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