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珠,字玉方,莆田黄石林墩人,明代著名书法家。他于明武宗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及第,官至贵州左布政使、应天府府尹。洪珠与其叔洪楷先后守绍兴、崇扬名教,绍兴人都称颂他们,说“大洪小洪,先后同风”。洪珠善写大字,杭州岳坟壁上所题的四字,结体端重,笔力浑厚雄健,气势磅礴,可与湖山争胜。据说洪珠写此四个大字时,在“国”字故意不点上右角那一“点”。当时曾有人问他为什么少了一“点”, 他回答说,岳飞“尽忠”是无可置疑的,但“报国”则少了一“点”,这就是岳飞在当时连战皆捷的情况下,理应乘胜追击金兵,待灭金国之后,再接受宋高宗的金牌召令,班师回朝请罪,这样才算“尽忠”“报国”, 两者得兼,谁知岳飞却置胜败关键于之不顾,中途折返,致使宋室中兴大业功败垂成,所以岳飞对宋高宗“尽忠”则忠矣,但只是“愚忠”,而不能乘势复国,在“报国”上则终差一“点”,以致误己又误国,留下了千古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