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公布全省首个覆盖全领域的综合信用档案目录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金华市将按照“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要求,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并有效运行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打造“信用金华”。目前,第一阶段任务《金华市信用档案目录》已正式发布。据了解,这是浙江省首个覆盖全领域的综合信用档案目录,包含45家部门单位的114类信用档案信息共计206条。
金华市所建的信用档案是指各主管部门在信用记录产生、利用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信用档案不但关注结果,更注重过程,要求将信用记录产生的全过程在档案中予以记录,以保证信用记录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经得起法律、社会、时间的检验。
“十三五”期间,金华市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将分4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厘清全市信用档案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发布《金华市信用档案目录》,目前已顺利完成。第二阶段:统一标准规范,研究制定《金华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推进信用档案规范化建设。第三阶段:开展信用档案信息化建设,对列入目录的信用档案开展重点指导与监督,在信用档案实体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信用档案数字化、管理集中化、利用网络化,完善信用档案的登记与备份,逐步建立第三方证据保全措施。第四阶段:搭建基础数据库,开展信用档案数据汇集,实现金华市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推进信用记录核查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实现信用档案与信用记录一体化。到“十三五”末,全市基本实现覆盖全面、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利用方便的信用档案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法治与信息基础。
据市档案局相关人员介绍,此前,信用档案体系建设作为重点专项工程已同时列入《金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金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覆盖了参与信用建设的全市所有领域,市档案局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的主管、监管和指导的法定职责,牵头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信用档案目录进行梳理汇总,并对信用档案信息进行数据整合、汇集、分析、互联互通、互查互认和综合开发利用。同时,档案部门将通过对列入目录的信用档案的监管,为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档案基础,切实维护政府诚信和公信力,也为今后信用信息的合法合规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1月8日 总第3014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