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31
一、形成机构
名称:西湖区民政局及各镇街
隶属关系:隶属于西湖区人民政府
二、档案内容
1952-1997年,区民政局及各镇街形成的婚姻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材料。
三、查阅方法
1.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婚姻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因工作需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协助调查函等相关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可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四、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查阅地点
西湖区浙大路1号(区档案局)
六、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793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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