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杭档事服〔201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档案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受市档案局委托,拟定于10月下旬举办2015年度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有:1、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档案馆考察时的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档案文化建设;2、加强馆藏建设,服务中心工作;3、“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办法”的解读。
二、培训对象
1、已取得《档案管理岗位证书》的档案工作人员;
2、要求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要继续教育登记证的人员;
3、档案、文秘工作岗位上需要知识更新、接受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
(二)培训地点:下城区香积寺路3号市档案局五楼教室。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40元(含资料费、教务费等)。如需住宿,食宿自理。
五、报名办法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接通知后打电话或在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香积寺路3号5楼509室缴费(可乘公交车12路、22路、72路、78路、88路、316路三塘竹苑站下车;34路、187路长木桥站下车)。报名时上交《杭州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贴上2寸免冠照片2张(注:已持有《杭州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携带的学员,只需1张照片)。
六、考核验证
1、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证书。已取得《杭州市档案管理岗位证书》的档案工作人员二年至少接受一次更新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登记作为单位年度考核、档案年检、达标认定、个人技术职务晋升等活动的条件之一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2、2015年还未验证的学员随带岗位证书,以便验证。
联 系 人:王玉燕、李细仙
联系电话:85342980、85355222-517、320
邮 箱:daswfwzx@163.com
传 真:85342980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路3号517室
邮政编码:310004
附件:杭州市档案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