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
隶属关系:隶属于拱墅区司法局
二、档案内容
2012年10月至今,法律援助案件材料
三、查阅方法
1.案件受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可申请办理档案查询手续;2.公检法部门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档案。
四、查阅地点
拱墅区司法局(湖墅北路珠儿潭巷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3101室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8802312
上一篇:病历档案利用指南
下一篇:收养登记档案利用指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