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隶属关系:隶属于杭州市中级法院
二、档案内容
1997年7月起至今,民事、行政诉讼案卷及执行案卷中与案情有关的材料;刑事案卷中可公开的材料
三、查阅方法
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在填好查档登记表后直接到窗口查阅案卷,具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当事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查档;
2.当事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受托人的身份证查档;
3.律师代理查档的,需持执业证、律所介绍信、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
4.其他代理人(如直系亲属、配偶)查档的,持身份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直系亲属、配偶可出示户口本、结婚证)。
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害人持本人身份证查档;律师代理查档的,需持执业证、律所介绍信、被告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告人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如直系亲属、配偶)查档的,持身份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直系亲属、配偶可出示户口本、结婚证)。填好查档登记表后经案件承办人或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案卷(仅打印刑事判决书或罚金票据的可直接查阅,查阅公安、检察卷的需经原侦办部门的批准同意)。
四、查阅地点
1.滨江区丹枫路799号滨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查阅窗口;
2.可在浙江全省各地法院查档窗口远程查阅本院电子档案(视该地法院设备配备情况)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653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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