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
二、档案内容
1996年至今: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考察、考核、鉴定、审计材料;
4.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党团资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工资、任免、出国、会议等材料;
10.其他材料。
三、查阅方法
1.公安、检察、法院、纪律检查、监察、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因侦查、审理等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2.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本单位员工的档案;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审查需查阅的档案,查阅单位应派两名以上专员查阅:
(1)查(借)阅单位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
(2)查(借)阅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查阅地点
1.江北:杭州市文三路199号1号楼3号人事代理窗口
2.江南:滨江区泰安路200号行政服务中心H11-13窗口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8060228 、0571-8770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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