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土地登记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4
一、形成机构
名称: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隶属关系:隶属于淳安县政府
二、档案内容
1989年至今,农村建房发证案卷
三、查阅方法
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当事人与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资格证书,当事人为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或村、乡镇政府证明及身份证明,依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利用档案。
四、查阅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塘边弄1号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64831055、6483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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