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4
一、形成机构
名称:社会事务科
隶属关系:隶属于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档案内容
1993至今,1993年起部分收养登记档案。
三、查阅方法
1.收养双方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
2.公检法机关和安全部门,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收养档案的,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利用。
四、查阅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6482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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