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劳资部门的徐某想要为单位某些员工办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待遇手续,2012年8月30号来到杭州市档案馆,查阅1993年享受政府津贴人员的文件。按浙江省人事厅浙人专[1994]20号文件通知,1993年政府特殊津贴每人每月100元、50元两档,津贴由省人事厅每半年发一次款,且免征工资调节税,退休后可继续享受,文件具体还说明为了激励享受政府津贴的在职中青年(55周岁以下)专家,如有继续为国家作出新的贡献,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徐某在我馆找到了相关文件和名单,为他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了依据。